雷锋的死因 雷锋的死因是什么
雷锋在一次事故中被电线杆杀死了。1962年8月15日,雷锋和乔安山从工地开车回驻地。因为下雨,他们两个准备开车去空打扫卫生。经过一条狭窄的过道时,雷锋下车,为了安全,命令倒车。结果由于雨天路面湿滑,车轮打滑,撞倒了一根电线杆,正好砸到雷锋的左太阳穴。雷锋不幸英年早逝。
雷锋,原名雷正兴,湖南长沙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党员。
雷锋于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其所在单位的候选人,当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作为特别代表出席了沈阳军区第一次共青团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雷锋精神对后世影响最大。雷锋精神是为共产主义奋斗的无私奉献精神;忠于党和人民,自我牺牲,无私奉献;立足本职工作,在平凡工作中创造不平凡业绩的“螺丝钉精神”;吃苦耐劳,不计报酬,努力做出贡献;归根结底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