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正确计算工资,区分工资性支出和非工资性支出。工资总额内的各项工资性支出不得遗漏;非工资性支出(如洗衣费、交通费、医疗费、育儿补贴、艰苦补贴等。)未计入工资总额的,不予计入。
2.国有企业职工个人工资以同工同酬为原则。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企业工资分配办法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主要有岗位工资、年薪、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和一些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