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博士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父母为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员且有直系亲属在本市照顾的毕业生;
父母为北京知青且有直系亲属在本市照顾的毕业生;
在校期间,父母已转京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