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有什么待遇 拥有残疾证可享受的待遇
1.残疾人阳光家园补贴。补贴对象:在家接受护理的精神、智力或重度肢体残疾人。补贴金额为每人1500元。
2.党员帮助残疾人,温暖同龄人。补贴对象:农村行政村年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且有发展养殖、生产经营意向的残疾人家庭。每个家庭的补贴金额为1000元。
3.残疾人燃料补贴。补贴对象: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证明的下肢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辆车每年补贴260元。
4.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扶贫对象: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增收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基地补贴标准为每年20万元,连续支持3年。基地每年扶持100多户残疾人,平均每户扶持1200元。
5.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对象:持有上思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家庭。标准:每户4000元。
6.残疾学生。补贴对象:特殊教育学校、全日制高中、职业高中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当年考上大专、中专的残疾儿童。资助标准:①每名本科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2)每名大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③普通中专、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元;④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学生,每人补助2000元;⑤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生、广西残疾人职业学校学生各1500元。
7、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补贴对象: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个人缴费总额的67%。
8.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个人创业者5000元,微型企业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