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机构
是市政府工作机构,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行业管理。下设办公室、人事部、综合部、财务部、规划与基建部、政策法规部等六个职能部门。有八个市政交通机构。
2.分类
(1)三县:市公路管理局、市航务管理局、市地方铁路局;
(2)2个副县级市:市运管处、市交通稽查支队;
(3)下设三个正式科室:市交通战办、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