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的特点是什么 宋明理学的核心主张
宋代理学是指从宋代到明代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作为一种新的思想体系,它有两个主要特点:
第一,投机。佛教传入中国后,深深吸引了儒家知识分子,刺激了佛道儒教在中国的发展。理学吸收和利用了佛教和传统文明的成果,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鲜明的儒家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概念,并给出了系统的哲学论证。
第二,以伦理为核心。宋代新儒家对儒家伦理道德理论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逻辑层次的哲学范畴和理论结构。无论是理学的本体论、人性论、境界论、功用论,还是“存理于欲”或“刻意于欲”的修身论,“重物”或“重心”的认识论,都是以伦理为核心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