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几年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它的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有适当数量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席团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