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何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商事主体资格,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2.财产关系不同;3.财产责任不同。
分公司,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以及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要在总公司名称后面加上分公司二字即可。
在国际商务中,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在世界各地依法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此在经营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母公司的控制,服从母公司的整体战略和利益。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正相关。
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公司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直接影响到公司债权债务责任人的确定。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没有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一些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