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的正确写法 籍贯如何正确填写
产地填写时,只需到县(市)一级,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无需进一步细化。比如“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200号”出生地只需要填写为“重庆市黔江”,而在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填写为“内蒙古/新疆+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镇”。
写你籍贯的正确方法
出生地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永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也称祖籍或籍贯,籍贯原则上一般来自父亲,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籍贯为原籍贯。《舒威·史·货殖》:“历代以来,各州户口虚、隐、隐,公私废之。”
根据公安部[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其祖父(外祖父)出生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如祖父去世,填写祖父去世时的住址;如祖父未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填写祖父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公民籍贯登记后,如果其祖父迁移户籍,公民籍贯不变。
户籍地不一定是该人的祖籍或籍贯,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和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建设的一些新地方以及近代以来发展较快的地方。很大一部分人的出生地并不是户籍所在地,而这些人一般是在改革开放后或者在中国计划经济时代根据当时国家的分布从其他地方迁移过来的,或者是近代迁移到新的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