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地质灾害按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可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和缓慢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是狭义习惯上的地质灾害;
后者如水土流失、荒漠化等,也称为环境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为山地地质灾害和平原地质灾害,前者如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后者如地质沉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