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行驶会怎么处罚 占据应急车道的处罚方法
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罚是罚款200元,记6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禁止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办法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指与左侧车道相邻,包括路肩在内宽度大于3米,有效长度大于等于30米,能够满足机动车停放需要的路面。在紧急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1。倒车、逆行、通过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超车;3.在路肩上骑行、碾压或行驶;4.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5.试驾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区,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处放置警告标志。在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同时打开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区域,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