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法律第十五条规定,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供养范围。有线电视收费,残疾人免费,只需提供相关证明。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
4.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机构。
5.如果有减免,可以去当地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