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丢失或过期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户籍大厅,申报丢失或过期补领。
2.民警核对户口本、本人、电脑户口本信息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完成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以到公安机关领取新的证明。
3.如果着急,可以办理加急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部门送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