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怎么填 具体操作如下
1.第2栏“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第3栏“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中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填写港澳居民入境许可或居留许可、台湾省居住证或台湾省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民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或护照等。
2.第4栏“身份证号”: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中载明的身份证号。第5栏“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给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3.第6栏“是否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填写“是”,居民个人填写“否”。如果没有,默认为“否”。第7栏“所得项目”:填写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项收入的,应按分支机构填写。
4.第8 ~ 21栏“本月情况(次)”: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支付给纳税人的收入(次),以及各收入项目当月按规定应扣除的费用、专项扣除和其他扣除项目(次)。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按照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截至本月在用人单位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在“累计情况(工资、薪金)”第25 ~ 29栏的相应栏目中填写,但本月情况可不必填写。
5.第22 ~ 30栏“累计信息(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以外的项目不需要填写。各栏应根据居民个人在就业单位的纳税年度内截至当月的累计情况填写。
6.第31栏“减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的减少比例。如果没有减少条款,您可以将其留空。系统默认为100%。比如某个税政策减征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此栏填60%。
7.第32栏“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指根据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金额。第33 ~ 39栏“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