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的管理范围 交通局的行政职能是什么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空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地方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行业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道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组织重点物资、应急物资运输和客货运输,监督、管理和规范运输市场,指导和监督运输安全,引导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3.负责公路、地方航道、港口、车站及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以及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申报。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造价管理,监督省和云浮市投入的地方交通建设资金。
4.负责交通行业管理(包括各类经营性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公共汽车、旅游大巴运输和涉外运输)。
5.负责经营性客运停车场、运输服务业、机动车维修业、汽车清洗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装卸搬运业、仓储堆存、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内河打捞、船舶代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和服务业、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和岸线使用的行业管理。
7、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规费征收和路桥收费站管理;负责运政、交通检查站、公路管理局的行业管理。
8、负责交通行业科技政策、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和监督。
9.负责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