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低保上头调查什么 以什么为单位
1.会有人调查的。参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第二条第二点,规范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作出书面说明,由申请人签字确认。规范审计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负责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主体。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核对申请材料和陈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3.规范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居)民代表或者社区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各地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方式,规范评议程序、评议方式、评议内容和参与人员。
4.规范审批程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
5.有条件的地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邀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参与审批,促进审批过程公开透明。严禁未经调查就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