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多少天2019 最新解答
1.广东省的产假按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不论第一胎、第二胎或其他情况)的,可享受98天的正常产假加上80天的奖励假,共计178天。有难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况的,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说明:【生育一个子女】:正常产假98天+省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困难产假30天=208天【生育多胞胎】:多生一个子女。
2.母亲休产假的法律依据:①《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女职工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的奖励假。在规定的节假日照常发放工资,不影响福利和全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