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因其自身存在极大的安全健康风险,以及在原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随意性,而被禁止。部分产品存在香烟漏油、劣质电池、添加不安全成分等质量安全隐患。
2019年10月1日起,新版控烟条例将在深圳实施。《条例》对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很明确,即 烟草制品是指以烟草为原料生产的用于吸食、吸用、咀嚼或嗅用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以及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