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潘塘村。将潘塘街道办事处潘塘村44.414公顷集体农用地(含耕地30.76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将潘塘街道办事处潘塘村9.537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2.姜楼村、孙店村、潘堂村。将潘塘街道办事处姜楼村、孙店村、潘塘村31.69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4.99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将潘塘街道办事处孙店村、潘塘村13.29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