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异地携带卷烟最高限额为每人10000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在异地携带超过最高限量的卷烟。
2.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香烟和雪茄每件限购两件(400件)(两件合并时也限购)。邮寄的烟叶、烟丝每件以5公斤为限(两者合寄不得超过1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