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巴特农神庙2022-07-21  19

临时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步骤是?

1.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给予书面答复,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2、筹备组开展准备工作:

(一)筹备组成立后,应当通知建设单位或者物业公司在15日内向街道办事处上报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街道办事处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筹备组。

(2)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楼)显著位置张贴,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将在公示栏发布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发放给业主。

(3)筹备组组织大厦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提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组将向业主张贴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业主委员会表决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发送《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3.完成上述工作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委员会筹备组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发送至街道办事处,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布置会场、组织人员打印选票、安装投票箱、通知全体选民、通知街道办、派出所、开发公司等。

4.筹备组按照议程召开全体大会:收集并登记选票;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开选票,计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组将公布签到表和选举结果统计表。

5.申请注册业主委员会所需资料:

自制作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一式三份。

(一)业主委员会注册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批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的表决情况;

(四)业主代表的投票;

(五)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6)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材料。

6.审批和答复: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业主凭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样式报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备案。(建立和处理过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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