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的国家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他们和政府一样,都是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检察院是双重领导的国家机关。它在业务上受上级法院的领导或指导,在政治上受地方党委的领导,在人员和财产上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制约。所以县长控制不了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