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职责
对党和国家需要长期保存的地方档案史料进行集中管理,保持历史的真实面貌,服务于现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历史的长远需要。
2.具体任务
(一)接收、收集地方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具有长期、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和相关资料,并进行科学管理;
(2)积极开展多种方式的地方档案利用;
(三)参与地方志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