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副县级,也就是副县级。
2.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职务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公务员的领导职位是根据《宪法》、相关法律和机构规范设置的。领导级别分为:国家正职、国家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县级副职、乡级副职、乡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