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时应说明相关信息。
2.商标局受理案件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商标。
3.提出撤销申请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不使用的理由。
4.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无正当理由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