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规定正式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内24小时连续供暖,室内温度不低于16℃。
2.10月15日前不停止,默认继续开启暖气;如果在11月15日之前没有付款,每天收取2?违约金!
3.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缴纳26.7元/㎡;公共用户按建筑面积缴纳39.8元/㎡。
4.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种供热价格,即基本供热价格加计量供热价格。基本热价按住宅面积收费,其中住宅建筑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非住宅建筑按仪表装置读数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