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区货车限行时间

项籍2022-07-20  23

兰州货车限行最新规定时间 千万要注意了

1.本通知有效期五年,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核载八吨以上(含)或三轴以上(含)的大型货运车辆。高速公路桃树坪、兰州东、兰州(天水路)出口全天禁止驶入市区。桃树坪以西、南环路以北、西流沟以东、南滨河西路(西流沟-西沙桥)和201省道(西沙桥-南坡坪)及北环路以南地区禁止道路(含以上道路、桥梁)通行。

南环高速通车前,每天0:00-6:00允许绕行南环路(三岔口-西流沟、塑料厂)、南滨河西路(西流沟-西沙大桥)、北环路。其他时间和其他城市道路禁止通行。南环高速通车后,上述范围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通行。

2、核载三吨以上(不含)八吨以下(不含)货运机动车辆。每天7时至24时,禁止在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路(东岗立交桥-范家平)以北、深沟桥、深南桥、深南路、桃林路(深南路-安宁西路)、安宁西路、北滨河中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二院)、静园路、延长路等路段停留。

3、核载0.75吨以上(不含)不足三吨(含)的货运机动车辆。每天7时至23时,禁止天水路以西、火车站西路、白银路、西津东路(翠营门-小西湖立交桥)以北、小西湖立交桥以东、南滨河路(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以南区域的道路(含以上道路桥梁,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除外)通行。该区域每日交通高峰时段(7: 30-9: 00、11: 00-12: 30、17: 00-19: 30)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通行。

4.全市货运、物流企业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商品交易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和货运站整合搬迁的要求,抓紧时间,主动出城入园。

5.军用物资运输、供电供热、供水供气、邮政运输、医疗卫生、市政抢修、抢险救灾等应急保障车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但应提前到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和申请电子通行证。

6.环卫、绿化等专用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时段(7:30—9:00、11:00—12:30、17:00—19:30)禁止上路作业,需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办理电子通行证。

7.运输生产生活必需物资和从事危险化学品、渣土运输的货运机动车需要驶入上述限制区域的,须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提前到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申领电子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指定路线行驶。

8.运煤进城的车辆必须按照市工信委有关规定统一车型和外观,并提前到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电子通行证。每天0:00-6:00只允许按照通行证规定的路线行驶。

9.违反上述限制,不按电子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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