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辞职、辞退人员的执业证书因其执业地点不在原注册单位而自然失效。符合条件且受聘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向县卫生局申请注册变更,否则属于非法行医。在完成新的注册变更前,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2.如果您个人退休后想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卫生局医政处重新申请执业注册,经其批准后方可合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