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规定为: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缴纳。
2.经济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无执行金额或价款的每件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价款不足1万元的每件50元,超过1万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超过50万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