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省公安局叫警察局。
2.民国警察制度最大的特点是派出所制度。所谓派出所,就是把警力派到各分局辖区。通常一个分局大概有5-10个派出所。1914年12月,袁世凯首先在北京建立了警察局。目前每个派出所大概有十几个人。根据其辖区的大小和人数,在繁华的市区甚至有50人左右。在警察局服务的警察被称为服务区警察。根据警察服务条例,警察的服务时间是24小时轮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