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宅基地 怎样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和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的宅基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规定: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缺少宅基地的;
(二)流动人口已定居并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预防自然灾害,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建设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搬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