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先到县卫生局办理大病救助卡,然后拿病历复印件和出院清单。
2.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高额费用经城乡居民基金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在政策范围内的费用12000元以上(精准扶贫对象0.5万元),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由居住地医院直接支付。在医院没有一站结算的,出院后携带所有相关资料到医保局服务大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