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年至2020年采暖期将于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暖,并运行达标。
2.为科学合理供热,缓解大气环保压力,根据天津市气象局发布的供热气象服务专报,10月28日中午12点前全市燃煤锅炉开始点火,10月30日燃气锅炉开始点火。
3.涉及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提前投入试烧,确保10月30日点火启动。热电联产将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管网供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