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7年10月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年每月可给予550元补助。这是2017年9月底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消息。
2、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并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