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制图表的布局要求:
1.代表电线、信号路径、连接线等的线。应该是直线,至少有交叉和弯曲。
2.图表可以水平或垂直排列。有时,为了将相应的元素连接成对称的布局,也可以使用斜交叉线。
3.电路或元件应根据其功能排列,并尽可能按其工作顺序排列。
4.因果顺序明确的草图,尤其是电路图和逻辑图,布局是从左到右,从上到下。
5.在闭合电路中,前向(forward)路径上的信号流方向应该是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而反馈路径的方向是从右到左或从下到上。应在信息行上画一个空心箭头以指示流向,空心箭头不应与任何其他符号(如电路限制符号)相邻。
6.图纸的引入线或引出线应画在图纸边界附近。
7.同一电气图案只能选择一种图形形式,图形符号的大小和线条的粗细应基本一致。
表示方法要求:
1.电路简单时,集中表示或组合表示即可满足要求;当电路复杂时,可以采用其他表示法。重复、组合和离散表示法特别适用于集成电路。元件的功能独立组件的两种表示(组合或分离)可以与功能相关组件的几种表示(集中、半集中、分离和重复)之一组合。
2.半集中式表示常用于与机械功能有关的元件,也可用于二进制逻辑元件。在半集中表示法中,需要清楚地表示出不易受外界影响且功能相关的要素的内部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或联系。
3.在单独的表示中,功能相关组件之间的内部关系和连接是隐含的。只有当内部关系像继电器线圈和相应的触点一样明显时,才应采用单独的表示法。代表组件的每个组件的每个符号都应标有项目代码,以便与代表同一组件的所有其他符号相关联。
4.在重复表示中,一个元素中每个具有独立功能的成分在几个地方集中表示,每个地方只是部分连接。图中多次出现的同一个端子要标注端子号,但连接只需要在一个地方显示。如果能表达清楚,连接线或其他连接标志也可以全部显示出来。如果需要识别重复的信息,可以在重复的端子代码中添加括号,或者使用特殊的标识符在图中进行说明。
5.当使用离散符号时,代表一个元素的组件的每个符号应该用项目代码标记,以便与代表相同元素的其他符号相关联。
具有可移动部件的组件的表示。具有可移动部件(如触点)的部件应根据以下位置或状态绘制:
1.处于单一稳定状态的手动或机电元件,如继电器、接触器、制动器和离合器,处于非通电或断电状态。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有助于对图的理解,也可以在通电或通电状态下显示,但此时应在图中说明。
2.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对于其他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稳定位置或状态的开关器件,可以用其中任何一个来表示。如有必要,应在图中说明。
3.多个稳定位置标记为OFF的手动控制开关处于OFF位置。未标有关闭位置的控制开关位于图中指定的位置。用于紧急、备用、报警、测试等的手动控制开关。应标明设备正常运行的位置,或其他规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