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响应,由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根据灾害或其他情况,民政部将响应设置为四个响应级别;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
2.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向国务院提出尽快启动二级响应的建议,国务院决定进入二级响应。
3.比如国电的网申,有些事业单位是二级响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