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篆书中适合临摹的铭文有9种。分别是泰山石刻、萧山石碑、李三坟、邓篆书、吴希载篆书、篆书、赵篆书、吴昌硕篆书、陆篆书。
2.篆刻,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前221年),在统一计量上实行“同书同列”的政策。宰相李斯掌管。在秦篆刻的基础上,简化并取消了其他六种文字,创造了统一的汉字书写形式。在中国一直流行到西汉末年(约公元8年)才逐渐被隶书取代。但由于其字体美观,总是受到书法家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