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三补考要相隔十个工作日。
2.相关规定如下:每科考试一次。如果测试失败,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报考人员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在十天内进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3.驾驶技能准考证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五次聘任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