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后,应当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方面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计划和采购方案进行综合分析,为确定科学的采购方案和完整的采购项目清单做好准备。
2.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清单。对分析论证后的采购方案,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会同采购单位和有关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方对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制定最终采购方案,确定最终采购项目清单,明确相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3.写一份调查。集中采购机构应结合项目特点,根据项目分析论证、采购项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编制询价。一封完整的询价函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询价公告或邀请函;2.采购项目要求;3.报价单位说明;4.合同格式5。报价文件格式:主要包括报价(或报价函)、报价表、主要设备和服务说明、报价单位资质证明和服务承诺及相关内容。
4.询价确认。询价完成后,必须送采购单位审核确认,经采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正式打印。
5.邀请供应商。根据询价中确定的供应商资质条件和邀请方式,邀请相关供应商参与报价。供应商的邀请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有限的。一是公开邀请,即在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发布询价公告,广泛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报价。二是有限邀请,即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三家以上相关供应商,通过发送书面邀请函的方式邀请其报价。
6.资格预审。对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主要是对其提交的相关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如果采用有限邀请,则不需要资格预审。
7.发出问询函,成立问询小组。向符合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发送询价信。询价小组主要负责根据询价的规定独立评估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询价小组一般由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8.制定评估方法和文件。评标方法和文件是询价小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以及集中采购机构在确定交易过程中使用的相关资料,包括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确定交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