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或截水沟)外不少于1米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m。
2.公路用地是指用于公路路基建设和排水系统、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及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土壤复垦、路侧绿化等的用地。
3.同时,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公路建筑控制区,即高速公路30m、国道20m、省道15m、县道10m、乡道5m范围内,属于建筑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