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见度在200米―500米时,必须打开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同车道前方车辆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50m。
2.能见度100-2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车速不得超过60kmh,雾灯与前车的距离应在100m以上。
3.能见度50-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雾灯与前车的距离应大于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