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规程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