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计算 河北省职工死亡丧葬费计算标准
河北省职工死亡丧葬费计算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因病但非因工死亡的,按照死亡时全省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支付两个月的丧葬补助金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职工(不含国办发〔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职工和老工人)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死亡前两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本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照本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发放。
2.遗属抚恤金标准
参保人员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且因病、非因工死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不论是否有直系亲属,均一次性发放养老金。一次性抚恤金根据死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计发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渠道
丧葬补助金标准和遗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