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原来标准有这么多
1.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序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评定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十个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个检查评分汇总表,包括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外部电梯、塔吊、起重和施工机具。
2.分项检查量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验项目的得分为按规定检验内容所得得分之和。各表的总得分应为各表中各检验项目的实际得分之和。
3、在检查评分时,如遇多重脚手架、塔吊、龙门架和井字架等。,得分应为各单项实际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分数不得为负数。每个检查项目的扣分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应得分。
5.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本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6.汇总表满分为100分。汇总表中各分项检查表的满分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及外接电梯10分,塔吊10分,吊装及施工机具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