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出生公证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申请人无出生证明但在我区出生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住地、村委会、派出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5.申请人应亲自去公证处。有特殊情况需要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居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8.弃婴被遗弃的,收养人或者托幼机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