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的名单最长可查5年。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有相应规定:第二十九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记录:
1.客户身份信息自业务关系结束之年或一次性交易入账之年起至少保存5年。
2.交易记录应自记录交易之年起至少保存5年。同一介质上存在不同保存期限的客户身份信息或交易记录的,应当保存最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