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需要哪些职业道德精神? 幼儿教师需要具有的职业道德精神简述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学前教育理念,弘扬无私奉献精神;
2.爱孩子、尊重孩子,面向所有孩子,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让孩子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探索,开拓新思路,进入新境界,跟上时代步伐,培养新人才;
4、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在园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5.爱护、关心、尊重、理解儿童,对儿童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
6.有团队意识,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为人正派,自尊、自强、自爱;
7.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着装整洁大方,举止得体,行为规范,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积极为孩子提供和创造优质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环境;
8.尊重父母,提供温馨服务,与父母紧密合作,保持家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