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限怎么算 汽车年限简述
1.车辆年限自车辆登记之日起计算,但自交付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按交付之日计算。
2、《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如下:
(1)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车驾驶员使用8年,中型出租汽车驾驶员使用10年,大型出租汽车驾驶员使用12年;
(二)出租小客车15年;
(三)小型客车为10年,中型客车为12年,大型客车为15年;
(4)公共汽车载客汽车使用满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客车使用10年,大中型客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已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汽车除外)使用满20年;
(八)三轮汽车和单缸发动机低速载货汽车使用9年,多缸发动机低速载货汽车和微型货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货车使用10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15年,不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30年。
(10)运输危险货物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