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通过后怎么领取 失业补贴怎么领取
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权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并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失业人员凭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从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失业前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