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格律诗的平仄法则有四种基本句式(要求“正”“粘”)和四条法则(无论是135条还是246条),即“孤独无助”、“三四字互帮”、“句子互帮”)。掌握了这一点,写诗就不会违反平仄的格律。
前面说的是历代格律的公认规则,写格律诗必须遵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属于米外某些诗人的艺术追求;还有就是属于一个家庭的观念。这些不是格律系统的一部分。诗人不一定追随他们,但了解他们是必要的。
(1)广泛互助。就算救不了,也能救。七言诗的第一句和第三句,除了那句孤独而平淡,本来是可以忽略的,但有些诗人为了让诗的语气显得更加抑扬顿挫、铿锵动听,还是想尽办法把它们省掉了。在这个句子中,第一个单词和第三个单词互相帮助。
如李白的《清平调词》:
除非组长看到
●○○●○○●
再比如苏轼的《海棠》:
所以燃高蜡烛照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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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情况,在这个句子中,第一个字和第三个字是互存的,也就是说,正字法中,用第一个字的平调来存,可以用第三个字的平调来存,从而达到声调和谐的目的。
有些成对的句子中,一个和一个互相帮助,三个和三个互相帮助。除了这句话,别人拯救对方,同时也拯救对方在对面的句子。如杜牧的《迁颜夕亭》:
对一只千岁鹤仍有恨意,对一个人独活一年却是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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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九仙公主旧村》“凤凰飞上楼后,白云红叶归雉。”许浑《西湖亭宴》“城带夕阳闻鼓声,庙堂近秋水看阳台。”就属于这种互救。
由于这种多重互救的方法,“萍萍萍萍萍萍萍萍萍萍”的句式变成了以下形式:“萍萍萍萍萍萍平平平平”
(2)避免“上尾”。韵文是平的,音准包括上、下、入声三个声调。有人认为“上”“去”“进”三个声调应该交替使用。应避免使用“上上”、“去去”、“入金”等同音。还有,一首格律诗最好有四句(尾词),即上、下、入。至少,不要把两个升调,两个降调,两个入声一起用。就算有,也叫“上尾”。唐诗中很多人比较注重这一点。据王力教授考证,“后期渐有诗情”的杜甫,发现其格律诗大多都有从头到脚的东西。如杜甫的《曲江》:
一朵黄花减春(平),风吹万点,让人心酸。
酒多伤唇不腻。
姜巢玉(去),麒麟卧高丘旁的花园。
推物理要快乐(回车),何必为一个浮名自寻烦恼。
毛泽东的现代诗非常讲究节奏,他的格律诗大多都有交替声调的押韵。请看长征:
别怕红军远征(平),万水千山只是闲着。
山上全是细浪(去),乌蒙全是泥球。
金沙江拍云崖暖(上),大渡桥隔铁索寒。
更喜岷山雪,三军后满面春风。
这首诗每句的脚都是平的,走,走,进。句脚平,整句完整,是比较理想的句型。最起码要避免相邻两句的脚音相同,否则就是“上尾”。相邻两句语气相同,为小病;三个一样,是大病;如果四个相同,或者第一句入声韵,其他三句同脚音,就是最严重的“上尾”。唐代的人注意到了这一点,但后来普通人并不太注意这个问题,甚至在科考领域也不认为“尚维”不妥,只是有些诗人把“尚维”当成了一种诗病。新手只需要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他们不必刻意追求,也愿意被这种苛刻的约束所束缚。他们不妨等到熟练掌握了格律的所有要素之后,再进行阐述,锦上添花。
(3)不强调文字。不要在同一首诗中使用两个相同的词。很多诗人都关注这个。当然,有些诗人为了制造双音,或者为了强调某一点,故意使用重复的词语,事实并非如此。如:“唱管楼声细,荡院子夜重。”(苏轼);“月光如水,水如天”(赵薇);“山外青山楼外”(林升);“老园在北山之北,三月三节少得可怜。”(知望)等等。在这些诗句中,重复是用来追求一种特殊的艺术效果,而不是一种无意的丢失。但有些诗显然没有刻意使用重复的词语。
比如陆游的《十一月四日的风波》:
我伸开四肢躺在我孤独寂寞的国家里,并不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悲伤,还想着保卫国家的边疆。
黑夜将尽,我躺在床上听着风雨的声音,在梦中发呆,骑着铁甲战马跨过封冻的河流去北方战场。
这首诗中用了两个词“lie”,诗人可能没有在意或忽略。但是,在同一首诗中,应尽量避免使用相同的词语。